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7 09: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市史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史志办网站“泰安市情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8032室;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175;传真:0538-6991175;电子邮箱:taszb@163.com)。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我办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年内,在市政大楼东一楼装修整理办公用房一间,用于方志馆查阅场所,泰安市情网站更新信息226条,泰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1条,及时宣传史志工作动态,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7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实施,我办认真加强领导组织建设,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史志办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科室的相关职责,定期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调度会议,布署工作,督促进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和更新、发布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17年机制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将公开审查机制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并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审查机制。

(三)2017年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结合我办实际,完善了《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两项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

三、《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不断推进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发布。《公开目录》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等,公开信息的内容全面具体。《公开指南》突出了本部门特色,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

遵循公开条例,编制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时限,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开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外,其余分阶段、分类型、分时限公开,利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部门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公开部门信息。围绕《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工作任务目标,史志办在泰安市情网上,公布了部门及业务科(馆)的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和程序、服务承诺等。

(三)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

2017年,史志办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泰安市情网、“泰安史志”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较好地宣传了泰安、泰山。开设专栏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泰安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我市关于依法修志的其他文件规定,特别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开展的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单位职能类信息、业务工作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年内,泰安市情网站更新信息226条,泰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1条。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在本办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本办网站开辟专栏,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在网上公布。在市政大楼东一楼装修整理办公用房一间,用于方志馆查阅场所。开展史志成果下基层活动。深入开展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继续开展向图书馆、博物馆,驻泰高校、中小学、乡村社区赠书活动。严格遵守《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两项制度,年内没有出现信息泄密等违规问题。

五、监督检查情况

为按市政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史志办加强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纳入考核。完善评价标准,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和责任等要做细致、科学的规定。强化评价结果的使用。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把握不准,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的力度不够,主要是由于我办业务性强一些,规范性文件少,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较少。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挖掘梳理全办相关政府信息,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本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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