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8〕2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14:2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泰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泰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政府网站工作水平,确保按期完成全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任务,根据《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三统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安全防护、统一平台管理)的要求,将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以及目前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的党委社团网站整合迁移至省统一网站技术平台,实现集中管理。原则上,每个部门(单位)只保留一个门户网站,部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网站整合迁移至主管部门网站;现有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整合至县级政府网站,不再单独保留。确因数据量大、业务事项多申请保留的,需经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保留。


  二、工作任务和安排

  (一)开展网站建设需求调研。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填报《政府网站建设情况调研表》,提供网站数据备份,包括数据库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如文档、图片、视频等);梳理并提供原网站数据库设计说明、系统用户账号和权限表、工作流示意图等;梳理网站栏目,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合并或者删减,完成数据清理、文档整理等;做好网站ICP备案、公安互联网站备案、党政机关标识备案、政府网站基本信息等变更的准备工作。

  (二)开展市统一技术平台部署。构建市统一网站技术平台,包括统一内容管理系统、统一互动交流系统、统一智能检索系统、统一智能机器人问答系统、统一信息公开系统、统一社会化分享系统、在线访谈系统、无障碍访问系统、简繁体转换系统等,确保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达到网站信息检索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的统一身份认证等建设要求。

  (三)向市统一网站技术平台整合迁移。需求调研及平台部署完成后,网站平台服务商根据各部门梳理的网站建设情况,制定迁移方案并完成网站迁移工作,测试合格后,确定时间切换网站上线。实施网站迁移,要建立网站栏目结构、制作网页模板并进行参数设置,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原网站数据备份、数据库设计说明,将原网站数据导入统一的网站技术平台;对网站各业务模块进行测试、调整优化,确保各项功能正常;各单位对网站迁移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并签署网站迁移完工报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单位)网站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向市统一网站技术平台的整合迁移。在此基础上,单独保留的以及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的党委社团网站应根据要求完成整合迁移。

  (四)向省统一网站技术平台整合迁移。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实现与省政府平台迁移对接和功能融合,统一使用省政府提供的网站相关应用功能,利用省政府提供的网络、硬件、安全环境,完成泰安市政府网站在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的建设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管理和监管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求,明确时限要求和任务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成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与网站集约化运行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网站工作协调机制和内容管理规范。明确门户网站与单位子站、栏目、频道的责任边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安全审核。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理顺外包服务关系,建立健全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机制。要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整合迁移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集约化建设完成后,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网站平台的基础运维,网站内容运维经费由各级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量化测评,完善网站绩效评估和第三方监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媒体对政府网站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政府网站整合迁移的监督考核。对于措施不力、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不按统一部署进行政府网站整合迁移,影响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开展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办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政府网站建设情况调研表

  2.市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网站保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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