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字〔2018〕1号 泰政字第【1】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8-05-04 发文日期 2018-05-04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字〔2018〕1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4 14: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和《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8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13项,其中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4项,新增46项,取消41项,下放60项,整合12项;明确由市、县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306项。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对承接、下放、取消及整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审改办(联系人:岳苑,联系电话:6992517)。
  附件:1.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市级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市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4.市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5.市级整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6.由市、县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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