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56R/2018-074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攻坚年落实

泰安市工商局2018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8-09-18 00:00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积极落实《泰安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改革任务分工方案》中工商部门承担的改革任务,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创新服务方法,推动“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措施顺利落地,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截至今年8月,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6.18万户,同比增长16.44%。其中,实有企业8.16万户,同比增长20.83%。现汇报如下:

  (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实施以来,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市场准入环境更加透明、高效、方便、快捷。

  一是考察调研,做好论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1月,市政府组织编办、法制办、工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泰州市工商局学习考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考察结束后,市编办、市法制办和市工商局联合撰写了考察报告,为我市出台“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二是梳理事项,出台方案。对103条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与委托高新区行使的247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对比分析。同时,多次征求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及27个市直部门意见,逐个与改革涉及的部门进行对接确认,几易其稿,最终确定了55项市级权力事项,其中29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泰安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高新区9个审批部门,包括直接取消审批1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8项,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4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5项。在此基础上,于4月23日推动出台了《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改革正式实施。

  三是完善机制,加强督查。为了形成协同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市建立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等27个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4月27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同时,为保证改革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督导调度机制,定期调度改革进度,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是因地制宜,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作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信息能否共享直接影响改革试点效果,为此,高新区在自动化办公系统(OA系统)基础上,又研发了“证照分离”信息共享交换模块。目前,该系统对各许可部门已实现信息智能化自动推送。同时,该系统具备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提醒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为企业开办提供了个性化服务。截至9月14日,已向有关许可单位、部门推送信息达377条,办理涉及“证照分离”事项营业执照370份,实现了信息共享、互通互联。

  五是建章立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保证许可门槛降低后市场运行稳定,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要求,各有关许可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以红头文件形式颁布出台。目前高新区29项权限涉及到的9个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已全部制定完毕并实施,同时,通过“证照分离”平台“六个双”模块,对许可部门是否认领,是否纳入监管,是否进行核查,是否为其办理证照进行时时跟踪,实现无缝隙监管、精准监管、全程监管

  是优化窗口服务,确保改革落到实处。高新区把“证照分离”改革当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设立“证照分离”办理绿色通道,优化办事流程,同步深化各行政部门的窗口服务改革,大力提倡“店小二”精神,全面推行“一次办好”改革。通过清理审批要件,编制公布“服务清单”,实行统一受理,集中压缩办事时限,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七是强化宣传,扩大改革影响。为使改革深入人心,4月27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证照分离”改革新闻发布会,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工商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全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行“照后办证承诺制”、进一步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有关情况。同时,在泰安市电视台、泰山晚报工商专刊、高新区报进行了报道,并通过召开培训会、张贴公示栏、发放“明白纸”、扫描二维码等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在高新区网站和办公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努力扩大改革宣传面。

  八是实行“照后办证承诺制”,增强改革的叠加效应。充分吸收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实行“照后办证承诺制”,在更大范围内释放了改革红利。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申请人可以自行做出判断申请事项是否满足法定条件、标准和要求,能够在承诺时限内达到许可条件;审批机关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实行“照后办证承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清单的实时更新、永不固化。首批将公安、住建、文广新等部门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全市第一批“照后办证承诺制”改革事项目录。“照后办证承诺制”改革后,企业申办行政许可证的时间大幅减少,办证效率大幅提升,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开办时间,持续放大了改革的叠加效应,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

  (二)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去年实施“五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3日推动出台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商务、海关、气象、工商(市场监管)等9部门分别办理的12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备案)事项纳入我市“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实行了“六十二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最大范围内保证了“能合尽合”,整合事项数量位居全省首位与电子政务办联合开发多证合一平台,及时推送企业登记信息,截至目前,已累计向整合涉企登记事项的相关部门精准推送信息66193条,推动了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

  (三)推出的其他改革措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之外,市工商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今年还推出了下放公司登记管辖权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贴心代办,一次办好”等多项便利化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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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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