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9〕6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5 15:4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8〕4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刻制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印模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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