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积极打造“枫桥式仲裁”
发布日期:2019-12-23 09:16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近年来,泰安仲裁委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仲裁为民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新需求,把“枫桥经验”精髓有效运用到仲裁工作中,多方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全覆盖服务体系、多元化解决纠纷、协同式共建共治、零距离服务群众”的仲裁工作新格局,积极打造“枫桥式仲裁”的泰安样本。今年以来,共受理仲裁案件719件,标的额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和33%,审限内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分别达到96%和62%。

 

在县市区推行“仲裁分会+仲裁发展促进会”模式,推动仲裁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民之所需,仲裁所向。泰安仲裁委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将仲裁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在全市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均建立了仲裁分支机构,推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仲裁分会会长、法制部门具体承办仲裁分会、组建仲裁发展促进会的“仲裁分会+仲裁发展促进会”模式,推动仲裁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把仲裁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仲裁分会与具备法人资质的仲裁发展促进会有机衔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全市仲裁服务网络体系,着力在宣传推行仲裁法、规范合同文本、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方面发挥作用。

在新泰市、肥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增设了仲裁服务窗口,仲裁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仲裁指南、“一次办好”服务事项清单摆在了显著位置,值班工作人员为前来的群众提供咨询,进行仲裁法律讲解。各县市区仲裁分支机构组织广大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深入县市区市场一线,走访厂矿、企业普及民商事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疑问。分支机构集中解决一大批社会关注的纠纷案件,成为县市区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平台,受到基层和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实现了“把仲裁设在家门口,让群众少跑腿,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目的。

覆盖全市的“仲裁分会+仲裁发展促进会”的分支机构建设模式,破解了我市县市区仲裁法律服务体系空白的难题,仲裁成为与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配套的基层社会治理保障机制,工作经验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走在了全省前列。

 

多元化解纠纷

丰富纠纷解决手段和服务类别

泰安仲裁委广泛受理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尽可能多地解决社会矛盾,实现案件受理多样化;同时,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友好仲裁等方法解决纠纷,实现纠纷处理多元化,努力提高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民商事纠纷调解和解率、仲裁裁决自动履行率。构建仲裁裁调结合新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开展仲裁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实行无争议事实文书记载制度;提供私人订制个性化服务。

 

多元参与协同联动

构建共建共治体系

泰安仲裁委推动多元主体协同联动、共建共治。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诉讼调解与仲裁调解有效衔接,全市各级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相关阶段引导当事人到仲裁委进行调解;诉讼制度与仲裁制度有效衔接,明确规定了办理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标准、加大仲裁案件执行力度等;实现诉讼工作与仲裁工作有效衔接,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业务学习、培训研讨,相互交流,资源共享。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仲裁分会协同联动,寻找矛盾纠纷最佳仲裁处理方案。建立基层联创联建机制,围绕企业市场需求和经营实际,组织开展了仲裁员“走基层、访企业”活动,确立企业仲裁联系点,带领仲裁员到企业宣讲仲裁知识。今年以来,已受理股份制银行、市属金融担保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会员企业等金融单位的仲裁案件 312 余件,标的额4.89亿元;联合市金融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中心、保险业仲裁中心、典当业仲裁中心,在行业系统引入仲裁模式,开展仲裁推行、培训、调解等业务,提高运用仲裁服务金融企业的能力。在房产物业领域,设立房产仲裁联络处,开展仲裁法律咨询。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确定了64个评估、鉴定机构,涵盖会计审计、房地产(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行业,这些机构秉承中立、专业化理念,积极参与仲裁辅助事务。

 

案件办理服务“零距离”

提高群众仲裁获得感

泰安仲裁委着力推行便民便企服务新举措,让群众近距离体验仲裁,切实提高仲裁获得感。案件办理服务“零距离”,推出了“一次办好”系列服务举措,制作了“一次办好服务事项清单”,详细列明受案范围、文书示范、办案流程、仲裁收费等内容。简化仲裁流程,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出具受理通知书,涉及财产保全的,当即出具财产保全函;对于外地当事人,实施“邮寄立案”和网上缴费,当事人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山东非税收入统缴平台网上交费,大大减轻了外地当事人的奔波劳碌。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创设快速审理程序,从快从简可不受程序和审限限制。该项改革措施被“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推介。接受监督“零距离”,着力强化外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接访渠道,并随案向案件当事人发放“仲裁庭办案评议表”等,由当事人对仲裁员办案写实评价。仲裁宣传“零距离”,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创办泰安仲裁微信公众号和“小泰说法”普法公众号,借助ZAKER泰安图文并茂地宣传仲裁知识。在《泰安日报》开设专栏,每周一期,介绍仲裁业务、典型仲裁案例。制作《泰安仲裁》公益宣传片,每天在泰安电视台播出,不断提高群众、企业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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