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发展全市欧亚班列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9〕9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2-01 10: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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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开启了中国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促进开放的新篇章,受到了各方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近年来,我省抢抓机遇,立足实际,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为了更好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11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全省欧亚班列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8〕271号),提出了统筹发展推进欧亚班列的总体要求,明确了“统一品牌、统一班次、统一平台、统一支持、统一宣传”的工作重点,并在平台建设、场站建设、资金支持、货源组织等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省欧亚班列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8〕271号)

三、《通知》出台的目的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对外新高地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省欧亚班列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8〕271号)文件精神,着力加快我市融入欧亚班列统筹发展步伐,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强化货源组织、资金支持、综合服务和机制保障等四个方面对落实鲁政字〔2018〕271号文件精神及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指导性安排,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加强谋划,积极参与,协同配合,确保整体工作实现突破。

五、《通知》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确保《通知》实施效果,市发改委牵头加强形势判研,积极协调解决文件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积极对接上级单位,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共用,密切协作配合。市发改委将按照省欧亚班列财政资金和运营管理绩效考核机制要求,对相关工作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督导,推动我市欧亚班列统筹发展。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19〕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发展全市欧亚班列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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