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代表市水利渔业局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简政放权。按要求做好我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下放和削减工作,11月底前完成4个事项的下放和削减。
2.政务公开。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窗式服务、提前介入、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4.提速增效。在现行基础上,将我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压缩10%、办理时限压缩50%,所有事项按照“全省最快、全国领先”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取水许可,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审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办结,三级渔业职务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减至4个工作日办结(不含现场踏勘和专家论证)。
5.服务纪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8538115 监督投诉电话:8567721
承诺人:王 骞
市水利渔业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注 |
1 | 取水许可 | 7个工作日 | |
2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 扩建排污口审查 | 7个工作日 | |
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7个工作日 | |
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7个工作日 | |
5 | 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 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 7个工作日 | |
6 | 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审批 | 7个工作日 | |
7 |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 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7个工作日 | |
8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7个工作日 | |
9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7个工作日 | |
10 | 三级渔业职务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