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9-02-1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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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公共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简化受理程序,对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边完善手续边安排进场交易。
2.取消收取交易服务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现交易信息、交易程序、交易规则“三透明”。
4.加强监管,实行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评议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导专家公正评判,保证交易质量。
5.为重点、民生工程开通绿色通道,提前对接,优先安排,提高效率。
6.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举报箱和电子邮箱,聘请社会监督员随机督查交易活动。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6226991转6015 监督投诉电话:6226559
承诺人:董 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 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 注 |
1 | 项目受理 | 1个工作日 | |
2 | 招标公告发出 | 1个工作日 | |
3 | 招标文件发出 | 1个工作日 | |
4 | 中标公示发出 | 1个工作日 | |
5 | 中标通知书发出 | 1个工作日 | |
6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代理机构网上提交后3个 工作日内 |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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