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事业局
发布日期:2019-02-19 16:26 浏览次数:

我代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实行政务公开。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在服务场所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时限以及服务电话,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水质检测结果,每月通过媒体公示,供水、供气、供热计划管路调整,降压或停水、停气、停热(突发事件除外),提前24小时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2.加强跟踪落实。加强12345二级平台的督办力度,完善流程,对上级交办、群众请办事项,凡政策规定、责任单位明确,立即作出解答,现场予以解决;对需归口办理的问题,严格遵循首问负责制,明确办结时限,加强办理结果跟踪,加强责任追究,及时快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3.提速增质增效。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以及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自窗口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新建项目在窗口提出的供水、供气、供热申请,自窗口受理后供气、供水即时办理,供热3个工作日答复。

  4.强化服务纪律。推行人员亮身份、服务亮标准、岗位亮承诺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在公用事业领域全面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6987096 监督投诉电话:6987085

  承诺人:李 林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号

事项名称

承诺办理时限

1

12345二级平台

案件结转

工作日即时接转

按照12345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结

2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5个工作日

自窗口受理后

3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5个工作日

自窗口受理后

4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5个工作日

自窗口受理后

5

新建项目在窗口申请

供气、供水即时办理,

供热3个工作日答复

自窗口受理后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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