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代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精简审批事项。按要求做好我单位政府服务事项的承接、下放和削减工作,8月底前完成3个行政许可事项削减、整合,取消、调整2个行政征收事项,对拆除工程管理进行权力委托下放。
2.推进政务公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提升服务效能。继续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做到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
4.全面提质提速。按照“全省最快、全国领先”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提速50%以上。全面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对施工许可证的前置审批减少50%。
5.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拖”等现象发生。
6.规范中介服务。强化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容缺预审制度,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8277397 监督投诉电话:8222196
承诺人:张广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 注 |
1 |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4个工作日 | |
2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2个工作日 | |
3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1个工作日 | |
4 |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3个工作日 | |
5 | 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 | 2个工作日 | |
6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5个工作日 | |
7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 2个工作日 | |
8 |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 5个工作日 | |
9 |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 | 7个工作日 | |
10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5个工作日 | |
11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 | 即办 | |
12 |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 | 7个工作日 | |
13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2个工作日 | |
14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四级)审批 | 10个工作日 | |
15 | 城市供水经营许可 | 12个工作日 | |
16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 | 5个工作日 | |
17 |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 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