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代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简政放权。按要求做好我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下放和削减工作,11月底前完成4个事项的削减调整工作。
2.政务公开。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窗式服务、提前介入、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4.提速增效。在现行基础上,将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压缩20%以上,所有事项按照“全省最快、全国领先”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
5.服务纪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6.强化学习。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下半年举办1期全员法律素养培训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6991554 监督投诉电话:6991141
承诺人:黄正玉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务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 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 注 |
1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施工作业的审批 | 16个工作日 | 专家论证时间不计算在内 |
2 | 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20个工作日 | |
3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变更审批 | 14个工作日 | |
4 |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变更审批 | 14个工作日 | |
5 | 无线电台频率和 呼号使用审查 | 14个工作日 | |
6 |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工作频率和频段审查 | 14个工作日 | |
7 |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查 | 14个工作日 | |
8 | 燃煤背压热电项目 核准(热电站) | 5个工作日 | |
9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和审查 | 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