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代表市安监局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政务公开。进一步优化再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窗式服务、提前介入、预约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千方百计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提速增效。在法定基础上,将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平均压缩30%以上,所有事项按照“全省最快、全国领先”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等事项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服务纪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纪律,不断改进工作,规范服务,做到仪表端庄、用语规范、服务热情,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展示我局良好形象的窗口。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8538120 监督投诉电话:6991585
承诺人:张宪廷
市安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 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 注 |
1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爆竹经营企业建设项目 安全条件审查 | 15个工作日 | 不含企业、设计单位整改问题所需时间 |
2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 15个工作日 | 不含企业、设计单位整改问题所需时间 |
3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15个工作日 | 不含企业、设计单位整改问题所需时间 |
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15个工作日 | 不含企业、设计单位整改问题所需时间 |
5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15个工作日 | 不含企业、设计单位整改问题所需时间 |
6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 15个工作日 | |
7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 | 15个工作日 | 不含企业、设计单位整改问题所需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