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19〕2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建新等工作人员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02 09: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高建新泰安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董军泰安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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