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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工作简报
(第17期)
泰安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按:新泰市在推进治理违法建设行动中,党员干部带头自查,带头申报,带头拆违,赢得群众支持,带动群众参与,实现治违行动良好开局。
新泰市四项举措推动党员干部带头
实现治违行动良好开局
新泰市在治理违法建设行动中,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 带头自查自纠,带头如实申报、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参与治违行动。自3月底启动治违行动以来,全市已收到《违法建设情况申报表》68071份,申报违建1559处,带动广大群众以自拆、助拆的形式拆除违法建设946处、22.85万平方米,形成了全民治违的压倒性态势。
一是周密组织,高位推动。坚持把治理违建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把主动申报违建与“两学一做”争做合格党员相结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申报违法建设情况的通知》,重点抓好“四类主体、六类人员”的自主申报工作,部门单位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村(居)集体组织等为责任主体,人员以所属的党员、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劳动模范、村(居)“两委”干部等人员为重点,对违法建设情况开展自主申报,如实填写《违法建设自查申报表》,并签署《不参与违法建设承诺书》。
二是层级审核,从严把关。建立市、乡镇(部门)、村居(企业)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对党员干部上报的《违法建设申报表》实行分层分类审核,按照所属党组织及管辖单位,分别由村居(企业)党组织书记、乡镇(部门)党委书记层层审核并签字,作为个人重大报告事项,统一上报市委组织部存档备案。在目前党员干部自主申报的违建中,单位申报103处、个人申报1456处;从人员类别上,公职人员申报36处、村居“两委”干部申报734处、其他人员申报686处。
三是精准核查,严格监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市委组织部定期将党员干部违建申报情况通报市违法建设治理指挥部,由指挥部逐一核查,对已申报人员,建立台账,精准识别,并与申报人员签署自拆承诺书或助拆协议书;对于已掌握违建线索但应报未报的党员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分别约谈单位负责人和党员本人,督促其如实申报。
四是严肃纪律,明责问责。对单位、个人违法建设申报情况,在各乡镇(街道)、部门、村居进行公示,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对报告工作组织松散、行动迟缓、把关不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经群众举报查实的瞒报、漏报行为以及对违法建设行为拒不整改的党员干部,实行一案双查,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申报、主动拆除违法建设,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小协镇退休干部尹燕州,第一时间申报了个人违法建设,并在镇政府帮助下拆除违建16间,300平方米;新汶街道张庄社区党委书记王慎武,在社区党员和群众代表面前立下军令状,承诺第一个带头拆除自己父母的“养老房”违法建设,通过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自主拆除违法建设110平方米,给党员干部和群众树立了榜样。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看到了市委、市政府治违的决心,彻底消除了侥幸观望和不平衡心理,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了“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一级做给一级看”的治违浓厚氛围,市违法建设治理指挥部确定首批拆除的违法建设已全部通过自拆、助拆的方式拆除完毕,全面治违工作顺利推进。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山东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发:各县、市、区(管委会)治理违法建设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各工作组。
泰安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联系电话:0538-626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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