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治理简报第61期
发布日期:2019-02-21 11:12 浏览次数:

泰安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工作简报
(第61期)

泰安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本期要目:

1.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意见》三举措服务保障全市治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2.宁阳县召开全县治理违法建设推进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意见》三举措服务保障全市治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为依法服务保障治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泰安市中级人免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治理违法建设行动的意见》,全力保障全市治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市委副书记、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指挥张涛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市中院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效率,勇担当,为全市治理违法建设和创城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为全市各级作出了表率。”

一是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着力点、落脚点,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设立“绿色通道”,对涉违法建设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依法维护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建立案件诉前、诉中协调机制,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全面推进裁执分离,坚决支持行政机关执行违法建设非诉行政案件;审理好相关民事案件,依法处置违法建筑;依法惩处违法建设领域的犯罪行为,维护良好土地管理秩序;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律建议,预防违法建设治理法律风险;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强化违法建设案件研究指导,统一涉违法建设案件裁判尺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全市法院治理违法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治理违法建设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带头、三不准”“三个坚决、三个绝不允许”纪律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形成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隐患或事件的涉违法建设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妥善化解纠纷。


 

宁阳县召开全县治理违法建设推进会


 

8月31日,宁阳县召开全县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推进会,就贯彻落实全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涉“公”单位和个人主动申报违法建设工作,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王国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孟庆刚传达学习了全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副县长许军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全力推进全县主动申报违建行为治理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全县治理违法建设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建设214万平方米。推行“拆违+复垦”、“拆违+美化”和拆建并举等举措,复垦土地114亩,贯通道路46条,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申报表82606份,各级党员干部自行拆除违法建设66万平方米,占自拆总量的62%。但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和个人监管不到位,对治理违建工作“深水区”涉及较少,不敢“啃硬骨头”。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没有据实上报,依然存在观望等待的侥幸心理。有的基层干部缺乏大局观念,做工作时软弱无力。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要务必认清形势,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治理重点。把握申报治理范围和时间节点,加大违建治理力度。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源头预防机制。要综合运用属地倒查、督导巡查等方式,再进行一次全方位、无死角排查。要坚持拆建并举、拆管并重,既抓好拆违行动,又强化后续管理,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明问效问责。

 

 

 

报: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政府副市长,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管委会)治理违法建设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各工作组。

泰安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联系电话:0538-6263103 电子邮箱:tawjzljb@126.com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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