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2 15:5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 号)要求,国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中央网信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进行了整理汇总,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持有的域名进行全面梳理,按程序清理注销不合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按照上级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开展以“gov.cn”为后缀的政府网站域名的清理注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域名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域名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域名管理责任、主管单位域名监管职责。要严格规范网站域名结构,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各类政府网站、事业单位网站域名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符合域名使用规范。除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泰山管委、高新区管委、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保留独立域名外,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不再使用独立域名。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域名清理注销

为方便开展工作,经与通信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将统筹组织实施对全市政府网站域名的集中清理,结合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分批完成注销工作。

3月31日前,清理注销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gov.cn” 为后缀的政府网站域名;

3月31日前,市政府TRS平台上的政府网站在省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上线,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使用“*.taian.gov.cn”域名,原域名将被统一注销;

4月30日前,其他各类政府网站在省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上线,市政府部门网站使用“*.taian.gov.cn”域名,事业单位网站使用“*.taian.cn”域名,原域名将被统一注销。

三、做好备案变更,规范网站标识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域名规范管理要求,主动做好对接,报备政府网站域名信息变更情况。启用新域名“*.taian.gov.cn”和“*.taian.cn”后,网站ICP备案编号统一更改为鲁ICP备05015115号;要及时与编办和网安部门对接,做好党政机关标识公安网安标识的备案变更工作;要及时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修改网站基本信息,并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标识码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入口,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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