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一项补齐使用功能、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普遍受到社会关切,群众要求为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日益强烈。2018年年底,为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按照市委崔洪刚书记提出的“要开展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由点及面推进试点,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来”的要求,在学习济南、淄博、潍坊、威海等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泰城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方案》的要求,泰城增设电梯工作按照“业主自愿、协商一致、保障安全”和“政府引导、街道协调、部门审核、主体负责”的原则开展,提案中涉及的电梯规格、费用分摊、后续维护等问题,均由业主自主决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与服务机制,为今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全市的推开打好基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策体系。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导则》对《试点方案》中的重点词进行了诠释说明,明确了施工技术规范,公布了增设电梯协议、费用分摊方案等示范文本。
(二)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为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收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4月,我们建立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信息月报制度。由各区牵头部门明确信息联络员,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为今后制定、调整政策规定夯实实践基础。
(三)加强学习交流。为积极稳妥推进泰城增设电梯工作,5月份,我们组织各区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赴济南学习考察。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形式,与济南有关部门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以此为契机,解决目前工作中的困惑,拓宽工作思路。
截至目前,泰城已有2部电梯开工建设,有52部电梯进入审批流程。
二、工作打算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从其他地市推进情况来看,除了业主意见难统一、资金难筹集外,审批程序复杂、审批难也是影响工作推进的主要问题。为此,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申请程序。借鉴外地成功做法,总结当前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申报程序,简化申报要件的种类和数量,在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内,为业主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
(二)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建立群众工作法,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解决业主意见统一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议将增设电梯工作列入科学发展考核或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地落实;建立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试点工作协调推进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制定政策规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开展,及时跟进宣传报道,尤其是在一些重要的节点上,计划通过做大宣传、召开现场推进观摩会等方式,树立泰城增设电梯的样板工程,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