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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关于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19 10:43 浏览次数:

一、基本概况

根据国家设计规范,6层以下的多层住宅可以不设电梯。但随着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人们对电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一项补齐使用功能、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普遍受到社会关切,人大、政协相关的建议、提案也逐年增多。2018年年底,为回应社会关切,更是为了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市委崔洪刚书记提出了“要开展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由点及面推进试点,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来”的要求,根据崔书记的要求,在学习济南、淄博、潍坊、威海等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 》(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内容:

(一)确立工作原则。确定了“业主自愿、协商一致、保障安全”和“政府引导、街道协调、部门审核、主体负责”的工作原则。电梯规格、费用分摊、后续维护等问题,均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等工作,力争在试点期间,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来,为今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全市的推开打好基础。

(二)健全协调机制。《试点方案》中有多个条款对社区居委会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协商以及见证等工作做出规定,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资金有四种筹集渠道:即业主自筹、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此外,在试点期间,财政将对四层及四层以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项目予以奖补,由各区财政每年筹集400万元资金,市里同比例统筹各400万元,根据每年年底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的数量进行测算,但每增设一部电梯财政奖补资金数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

(四)明确实施主体。增设电梯单元范围内全体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可以委托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由代理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五)简化审批流程。业主协商一致确定设计方案后,只需到区级相关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安全备案和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后,电梯即可投入使用。在此过程中,政府简化了建设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审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等手续,容积率增加部分可不再征收地价款,也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另外,为了节省业主成本,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薄上注记。

(六)强化电梯后期安全维护管理。《试点方案》要求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

《试点方案》出台后,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正式启动泰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政策体系。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试点方案》中的重点词进行了诠释说明,列出了政策依据及相关条款内容。二是根据《试点方案》要求,将增设电梯的分为业主协商、方案设计、公示、工程手续办理、施工组织及验收和电梯使用登记及奖补资金申请六个步骤,详细列出每个步骤所需要的材料,对设计前的资料准备和补勘、建筑方案设计、消防和应急设计等施工技术做出规范。三是设计格式化审批文件,对各部门的审核办理时限做出限定,并公布了各相关部门的办公地址、业务咨询电话等。四是公布了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增设电梯协议书、设计方案及书面协议等示范文本,供业主参考使用。

(二)建立动态监管机制。4月,建立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信息月报制度。由各区牵头部门明确信息联络员,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可以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收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学习交流。为积极稳妥推进泰城增设电梯工作,5月份,我们组织各区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赴济南学习考察。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形式,与济南有关部门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以此为契机,拓宽工作思路,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惑。

截至目前,泰城已有2部电梯开工建设,有52部电梯进入审批流程。

三、工作打算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来看,除了业主意见难统一、资金难筹集外,审批程序复杂、审批难也是影响工作进度的主要问题。为此,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申请程序。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结合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当前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申报程序,简化申报要件的种类和数量,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与服务机制,争取在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内,为业主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为试点工作结束后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打下坚实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建立群众工作法,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解决业主意见统一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议将增设电梯工作列入科学发展考核或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地落实;建立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试点工作协调推进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制定政策规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试点工作开展,及时跟进宣传报道,尤其是在一些重要的节点上,计划通过做大宣传、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树立泰城增设电梯的样板工程,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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