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6-28 10:46 浏览次数:

亮标单位:市司法局

对标对象: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

对标学习内容

2019年度对标目标任务

1.对标减证便民工作,学习嘉兴市减少证明事项的改革经验,积极推进证明事项信息化工作,大幅减少纸质证明事项数量,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①确定行政审批等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明确适用对象,编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承诺书格式文本。②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时间、标准及方式。③探索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响应。完成国务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年内证明事项信息化度达到30%。

2.对标法律援助农村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学习嘉兴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经验,建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打造法律援助农村基层服务网络,打通法律援助服务农村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①制定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试点方案,明确聘任标准、程序和工作职责。②选定部分乡镇,开展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试点工作。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在农村基层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在各县(市、区)确定2-3个乡镇开展试点,为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法律援助联络员,着手在全市铺设法律援助农村基层服务网络。

3.对标普法阵地建设,学习嘉兴市利用普法共建共享机制做好城市新居民普法工作经验,创新开展社区“普法驿站”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①制定社区“普法驿站”建设标准,启用统一的形象标识,配置统一的法治书屋、法治宣传栏等硬件设施。②建立健全“普法驿站”管理制度体系,为日常工作规范化开展奠定基础。③对试点工作经验进行初步总结,形成有效工作模式,为全面推广打牢基础。各县(市、区)选择2-3个社区开展“普法驿站”试点建设工作。

4.2019年特色亮点工作:创新“一元主导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让“大医治未病”的工作理念贯穿整个基层社会治理的始终,在乡镇(街道)建立由党委领导、各部门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整合相关部门联合运作,通过司法所从源头抓起,统一受理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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