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用水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民福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明两年要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在农村饮水安全方面,近年来泰安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按照《泰安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我市争取上级资金863万元,对374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包含省定贫困村354个,扶贫重点村20个。2018年获取奖补资金565万元用于保护工程提升。374个贫困村中,实现一体化供水的贫困村38个,以户用自备井为主要饮用水源的贫困村共16个,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237个,覆盖贫困村320个。目前,237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已全部建设完成。
一是科学划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目前,我市237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除新泰市岔河口水库水源地因不再供水未划定水源保护区外,其他236处均已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认真开展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监测。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千吨万人”以上规模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共33处,全部完成现场采样监测。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对“千吨万人”以下水源地进行调查监测。三是开展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严格按照《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规范》,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和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共设置标志牌(界标、宣传牌、警示牌、界碑等)1500余个,建设防护网栏约20余千米,完成了资金审计、县级自验、市级复核、督导整改、“回头看”等工作,档案全部按照“一源一表两照”的要求规范建立,并按要求超额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四是扎实开展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积极提升环评审批服务,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周边污染源清理整顿,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统筹改善滩区环境质量。滩区现有饮用水水源地28个,迁建后继续使用的12个,目前完成了滩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2处水源地防护工程规范化建设。滩区原有工矿企业5家,均通过环评并验收备案,其中2家企业整改完毕,2家完成整合,正在技术改造,1家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治理项目。共审批黄河滩区迁建项目4个,均为社区迁建房地产项目,目前均处于建设过程中。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及泰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力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强力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工作,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1、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将环保行业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同志靠上抓,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环保行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措施,继续做好环保行业扶贫各项工作。一是压实责任,继续加强保护工程整改提升,发现损毁的,及时修复,确保水源地得到切实保护。二是进一步搞好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清理,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增污染源,2019年完成划定保护区的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50%的清理整治任务。三是进一步做好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档案整理工作。四是2019年底前完成“千吨万人”规模以下水源地现状调查监测工作。
3、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并有效发挥好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发现破坏水源防护设施、污染水源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积极探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4、大力宣传,增强全社会饮用水源保护意识。进一步宣传各项扶贫政策,针对各户实际情况,帮助贫困户应享尽享。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特别是贫困村群众的水源地保护意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为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5、加强资金扶持,加大精准脱贫力度。积极对上争取环保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实现环保与扶贫“双赢”。针对村情、户情实地调研,针对性提出发展思路,确保精准。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