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19-07-24 14: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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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任务要求,制定《泰安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两部分,围绕解决我市黑臭水体突出问题,立足我市实际,提出了在建成区和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各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各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2019-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县(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二是全面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各县(市、区)开展对建成区内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问题的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新建城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三是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全面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对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一律封堵。四是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污染,加强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二)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三区”划定方案,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成果。二是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对建制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监管、维护,确保运行效果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三是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19〕3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等4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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