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招商促进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11 10: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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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当前“双招双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创新建设,不断发挥市场优势,放大资源效应,培育和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招商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通过贯彻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借鉴招商引资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市级功能区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该办法。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该办法主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泰安市招商引资扶持激励政策》(泰政发〔2019〕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同时,也借鉴其他地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办法。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创新和完善我市招商引资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社会化机构参与到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中来,规范全市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的发展对象、工作内容、备案程序、奖励政策等,培育和打造一支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招商队伍,不断提升“双招双引”工作实效。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文件形式出台我市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促进办法,为全市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对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的发展对象、工作内容、备案程序、奖励政策得到进一步明确,有利于政府部门对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有利于加强我市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的队伍建设。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政策共分为鼓励参与我市招商引资的社会中介机构范围、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主要内容、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享有的服务和支持、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备案程序、奖励政策五部分内容。

1、鼓励参与我市招商引资的社会中介机构范围。这一部分主要明确了我市社会招商中介机构的重点发展对象,鼓励和支持知名企业、科研人员、专业人才、投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参与到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中来。

2、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主要内容。这一部分主要明确了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主要的工作方向,主要是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及相关政策、提供有意向来我市投资的项目信息、介绍相关企业来泰安考察洽谈等方面的方面的工作内容。

3、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享有的服务和支持。这一部分主要是明确了由泰安市商务局所属的泰安市投资促进中心,为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和支持,以及具体的服务和支持内容。

4、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备案程序。这一部分主要是规范了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的备案程序,以及项目认定程序。

5、奖励政策。这一部分主要是明确对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成功引进项目后的奖励依据,以及对业绩突出的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可以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做好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招商促进办法的落实,已经印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以上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也已经公开发布。泰安市投资促进中心要认真做好备案程序管理,及时对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提供好服务和支持。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各市级功能区要认真学习,及时掌握政策内容,更好地为有意向成为我市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的对象进行政策解释。

二是要扩大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多渠道,广泛宣传该政策,让更多有资源、有意向的企业高管、科研专家、知名企业、行业协会了解我市新出台的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招商促进办法,鼓励更多符合要求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机构参与到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中来。

三是要认真落实。该办法对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的发展对象、工作内容、享有的服务和支持、机构及项目备案程序、奖励政策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贯彻落实。

(解读人:泰安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翔)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19〕5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社会化招商中介机构招商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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