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20〕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4 14:3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将《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开展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30年基本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0‰、4.0‰、7/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级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国家水平,为健康泰安全面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健全健康教育与促进机制,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加快健康家庭建设步伐,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家庭签约,鼓励医护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及预防疾病、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健康维护知识与技能。大力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各级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利用“两微一端”和短视频等新媒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列在首位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超重的成年人群,贫血、消瘦等营养不良人群,孕产妇和家有婴幼儿的人群和家庭,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大力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建立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加强对全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的主要消费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贯彻落实新的盐、油、糖包装标准,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干预体系,加大对中小学生、老年人等人群的膳食服务指导,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妇联)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鼓励个人至少有1项运动爱好或掌握1项传统运动项目,参加至少1个健身组织,每天进行中等强度运动至少半小时。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总工会)

4.实施控烟行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倡无烟文化,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控烟引领作用,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危害。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6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烟草专卖局、市广播电视台)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公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相关心理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市残联)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大力开展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编制环境与健康手册,宣传普及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力度。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和培训。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及以下和4‰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7/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积极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切实抓好面向学生的健康知识宣传,逐步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分级分批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设备。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55%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平台开展“互联网+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触粉尘时间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打造住、行、医、养的宜居环境。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繁荣老年文化,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规范服务管理,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市、县依托现有资源建设胸痛中心,形成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医院急诊脑卒中、胸痛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4/10万及以下和185/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制定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结直肠癌为重点开展癌症筛查。加强癌症防治研究。积极探索中西医结合的癌症治疗模式。在全市开展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和服务网络,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预防疾病。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完善犬只登记管理,加强对宠物饲养者责任约束,提升兽用狂犬病疫苗注射覆盖率。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燃煤型氟砷中毒、大骨节病、氟骨症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推进健康泰安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本地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健全支撑体系。强化专业支撑,聘请公共卫生、传染病、突发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教育、体育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健康泰安建设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年度监测评估。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为推进健康泰安行动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督导机制,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考核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建立督导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针对主要指标和重要任务,对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泰安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健康泰安行动。鼓励社会捐资,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做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健康泰安行动主要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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