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现将《泰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制造业跨界融通的核心节点,是“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的重要平台,是围绕产业重大需求构建的综合性创新平台,解决的是行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将打通技术、组织、商业、资本之间的分割与壁垒,开展全产业链条创新。有利于构建独立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好各类优势资源,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的领军人才,提升中心对于人才的吸引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出台《泰安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泰办发〔2018〕7号),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创新平台建设。2020年6月,为进一步规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并明确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为加快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泰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了泰安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定位、任务,以及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负责工作。
二是建设与认定。明确了泰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与认定原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认定程序。
三是管理与考核。明确了泰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名称及牵头单位变更、管理考核、绩效评估、整改等相关工作。
四是附则。明确了该指南有效期和执行日期。
三、主要创新点
参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经过广泛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各县(市、区)工信局(系统)和相关专家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简化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认定流程,并对独立法人股东数、创新平台数、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数量等方面适当放宽了条件。
四、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征求意见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28日17:00前书面意见反馈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装备科。
电 话:0538-6991507
邮 箱:jxwjzk@ta.shandong.cn
地 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13
邮 编:27100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