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29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10-29 08:46 浏览次数:

10月27日至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副主任张书盈、王淑玲、陶长江、曹步山,秘书长朱杰出席会议。副市长袁久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市政协副主席马纯勇列席会议。唐福泉和张书盈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泰安市供热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以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听取拟任职人员发言。

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泰安市供热条例(草案表决稿)》;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泰安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旅游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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