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发布关于做好文明单位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8 09:12 浏览次数:

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市级文明单位检查考核的通知

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文明单位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单位

1.9月28日——10月1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对47个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和3个新申报市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

2.10月16日——10月30日期间,对市文明办直管的182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4个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方式

1.档案材料考核(100分)

(1)新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档案材料依据《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内容进行考核,于10月15日前发至市委宣传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科邮箱(taswmb@126.com),市文明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核排名。

(2)复查的省、市级文明单位档案材料依据《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内容进行考核,于10月30日前发至市委宣传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科邮箱(taswmb@126.com),市文明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核排名。

2.实地考核(100分)。采取会议集中汇报、日常监管、抽取材料实景图片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打分(具体内容见附件)。每个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汇报以下内容:

(1)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还有哪些问题和不足。

(2)创建文明单位的主要创新措施和工作亮点,对文明单位创建有哪些建议。

以上两类考核分数累计相加,按百分制折算。

另涉及经济发展综合考核的文明单位依据附件打分,并分类折算(市直部门单位40分,省属驻泰部门单位60分)。

三、相关要求

1.市文明办负责组成3个检查组对新申报和直管的各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涉及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直管的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与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联合检查。

2.《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档案材料共性指标、实地考察共性指标电子版请在泰安文明网工作提示栏目下载。

附件:2020年文明单位实地考核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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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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