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维护市场公平,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对即将到期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并对民法典涉及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有违公平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aian.gov.cn)、市司法局网站(网址:)获取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lifake@ta.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司法局地址:市政大楼B区5035房间,邮编:271000
公开征集时间:11月25日至12月2日
2020年11月25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草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维护市场公平,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即将到期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并对民法典涉及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有违公平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市政府决定,保留4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7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2市政府决定保留、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3市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doc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维护市场公平,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对即将到期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并对民法典涉及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有违公平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aian.gov.cn)、市司法局网站(网址:)获取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lifake@ta.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司法局地址:市政大楼B区5035房间,邮编:271000
公开征集时间:11月25日至12月2日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