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2020-11-27 09:04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狠抓土壤安全利用。高质量完成43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积极开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筛选确定39个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责任主体灭失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建立发布了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并将39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范围。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发布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制定下发了《2020年泰安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全市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年度评估,切实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情况,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43家,经营单位11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21.78万吨,医疗废物年产生量3812.5吨,全部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等16个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成投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32吨/日,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达9万吨/年,利用能力达40.51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辖区危险废物境内处置。

坚决打好危险废物攻坚战。市政府出台了《泰安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泰政字〔2018〕70号),明确了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把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层层抓落实。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16个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10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32吨/日,基本实现辖区危险废物境内处置。同时,严格进口固废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强化监管,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批建、“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有效降低了对进口固体废物的依赖。

严格落实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新增涉重金属项目准入。制定了《泰安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谋划了4个重金属污染减排项目,组织辖区内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制定并实施用汞强度减半方案,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9%,有效降低辖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同时,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所在区域为重点,对全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逐一排查,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严格环境执法。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强化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共出动排查力量1330人次,排查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98家、医疗卫生单位13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3家、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4家、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378家、实验室212家,并对辖区内沿河、沟渠、城市水体、湖库、废弃场所进行了摸排,深入排查涉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安全和隐患,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切实解决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非法处置机动车废油、化工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处置设施运行状况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以高压态势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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