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奉献:刘伟
发布日期:2020-12-30 09:01 浏览次数:

简介:刘伟,男,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兼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警务技术一级主管。

主要事迹:

自1996年参加工作至今,刘伟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战斗在刑事技术工作第一线,并以业精技强、锐意进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赢得了领导及同志们的一致称赞。

公安技术专业是公安侦破方向和范围的重要指导,在工作实践中,刘伟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积极提高业务技能,在利用计算机技术分析方面、在痕迹特征的技术认定方面、在指纹差异鉴定方面等,都刻苦钻研,敢啃硬骨头,无私无畏,冲锋在前。工作至今,他先后在破获公安部督办1999年广州邮政储蓄所抢劫现金案、2003年系列盗牛案件、“1·1”“1·21”枪案、“3·17”杀人碎尸案、“12·30”特大敲诈勒索案、“12·16”金店抢劫案等几十起重大案件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全市公安系统公认的痕检能手。

公安技术室是公安侦破工作的重要保障,工作中,刘伟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坚持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提升,带出了一支结构合理、梯次配置、业务精湛的刑事技术队伍,先后有多名技术员受到上级记功表彰。2015年8月,分局成立了合成化作战中心,在刘伟的具体组织和领导下,逐步建立起了以刑事技术、情报研判为前导,多部门民警常态入驻、合署办公的作战模式。这一模式的创立,从源头上解决了侦查和技术脱节的问题,打破了人才使用壁垒,有效结合了人才资源,使得全区“盗抢骗”案件数量持续下降,破案率不断提高。

23年来,刘伟共出具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分析报告3000余份,出具各类痕检鉴定书150余份,利用刑事技术破案500余起,侦破命案53起,抓获各类案件嫌疑人150余人,在案发现场找到关键物证依据,并做到准确定性,为案件的侦破及诉讼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刘伟于2005年至2009年连续5年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公务员,2005年3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创建技术室省级先进工作者,2007年2月荣立省公安厅二等功,2008年2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指纹先进个人,2013年8月入选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2014年2月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和泰安市优秀公务员,2014年4月,入选第七批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2018年1月入选首批泰山公安英才库,2020年6月被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公安厅授予“山东省公安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推荐单位:泰山区文明办)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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