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0-008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0-12-31 08: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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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科技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和市委、市政府加快科技改革攻坚、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科技改革攻坚、创新型城市建设经费保障工作,市财政局在深入学习省和借鉴周边市已出台科技资金整合实施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2次征求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科协等部门意见,并以呈批件方式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市领导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方案》。

二、政策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科技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关于印发〈中共泰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改委〔2020〕1号)和市领导关于科技资金整合的批示意见,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三、政策文件出台目的及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攻关,推动创新型建设工作开展,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但在预算执行中,存在多头管理、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科技资金配置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意见》,通过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加快建立“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有效破解部门分割、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和体制运行效率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四、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资金整合范围、支持重点、管理程序、工作保障等进行了明确。一是整合范围。整合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科协等市级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农业科技资金、市属科研机构发展补助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及省级以上科技资金等,每年设立一定规模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二是支持重点。整合后的资金将集中用于重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项目、重点创新平台项目四大方向。同时,按规定继续对市属科研院所、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等支出事项给予稳定支持。

五、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事关全市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对整合后的科技创新资金绩效评价进行拓展和深化,适当增加评价指标,强化绩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执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成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可视情况终止项目执行、暂停拨款和追回已拨资金。

六、政策文件的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相关文件: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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