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16 10: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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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泰政发〔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施行。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0年是验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十四五”和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关键历史节点。在这个关键历史节点上,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性和全局性意义。开展好此次普查,摸清全市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将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全面、准确和科学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出台本《通知》。

三、《通知》出台的目的

    为切实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成立了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明确了普查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机构、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确保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四、《通知》出台的意义

    《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保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摸清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明确了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和标准时点,并对如何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的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111日零时。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领导机制、配强普查队伍、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加强经费保障、做好普查宣传。

六、《通知》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成立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素质高、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三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四是各级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五是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为普查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通知》的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质量控制。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三是注重宣传动员。要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相关文件:泰政发〔2020〕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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