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20 16:48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0年3月16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0〕16号),对我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作出部署安排。为加快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现进行以下解读。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泰安市是全省的森林防火重点市,泰山、徂徕山为省内第一、第二大国有林场,6个县市区及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全部纳入《山东省森林防灭火重点县(市、区)名单》,全市森林防灭火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虽有部分森林消防队伍,但人员数量不足,部分都是进入森林防火期临时招聘的,缺乏森林防灭火经验。由于队伍组建形式各不相同,隶属关系各异,各项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存在经费保障渠道不稳定、队伍装备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技能水平不专业、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直接影响我市森林灭火救援能力的提升,亟需组建一支高标准、专业化、战斗力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二、制定的依据

为做好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号)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森防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作出部署,并要求各县(市、区)制定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工作。

三、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目的意义

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方针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工作要求,用一至两年时间,依托现有消防教援机构,组建装备精良、技术精湛、训练有素、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具备专业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快速投送能力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推动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全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教援体系,提升我市森林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教援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兼顾做好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援任务。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共4部分内容:

一是明确了建设目标。市级森林消防大队,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100人的队伍;各县(市、区)县级森林消防中队,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不少于50人(其中新泰市不少于100人、肥城市不少于80人)的队伍;泰安高新区森林消防中队,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不少于30人的队伍;泰山景区、徂汶景区按照现有体制,分别组建不少于120人、100人的森林消防大队。逐步形成“正规化、职业化”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明确了队员招录方式、条件及待遇。招录方式参照《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执行,由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负责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的招录、管理、考核、晋升、调配等工作。队员招录条件需符合:年龄为18至3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七项条件,原则上以属地人员为主,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有森林防火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工资标准、薪酬管理办法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三是明确了推进步骤。一是制定方案。市、县(市、区)、功能区要在2020年3月底前制定本级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方案。二是人员招录。按照《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要求,集中开展人员招录,市县两级今年4月底前完成招录不低于300人,明年5月底前完成210人的招录;今年5月底前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完成补录工作,分别达到120人、100人。三是培训上岗。人员招收完毕后,全员参加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完毕经考核合格后,统一上岗执勤,上岗执勤后组织在岗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简洁、整齐、实用、统一”的原则,参照《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配齐车辆装备器材,统一人员服装及营区外观标识;营房建设要科学合理,器材装备及人员被装配备应满足基本的执勤需求,达到办公、执勤、食宿、训练等基本要求。所有建设应于人员集训结束前完成。五是检查验收。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整合严标准、提升促达标、新队按标建”的原则,建成一支,培训一支;达标一支,验收一支;投入执勤一支,形成战斗力一支,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逐一对建成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人员到位、装备完好、训练有素、技能优良。

四是明确了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洪银任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副市长袁久党任副组长,相关市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功能区同步成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明确了管理体制。森林消防大队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调度指挥,森林消防中队由辖区县(市、区)应急局负责调度指挥,必要时接受上级应急部门调度指挥。泰山景区、徂徕山林场森林消防大队由泰山景区管委会、徂汶景区管委会负责调度指挥,必要时接受市应急局调度指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由市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调用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参与其他灾害事故救援应及时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三是强化人员管理。市县两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将辖区内消防专业队伍纳入本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序列,负责森林消防队伍的日常管理、训练及灭火战斗的调度指挥,实行24小时执勤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和调整工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和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参考。四是强化装备经费保障。市县两级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防护装备、扑火机具,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可采取租购并举的方式,分期分批尽快更新不能满足应急救援需求的专用车辆和装备。市、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五是严格责任落实。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以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压实责任、分解任务、挂图作战,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重要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具体到事、精准到点。有关部门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要予以支持和保障。对于推进及时、建设高效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0〕 16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图解】《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网站管理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