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街道转职能提效能
发布日期:2020-04-27 09:32 浏览次数:

市委编办为创新和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市以建设全国基层党建示范市为契机,聚焦街道职能转变,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并立足实际向街道进行赋权,着力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试点引路,为街道“明责”。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我市重新调整明确了街道职能定位,取消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明确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5项主责主业,并相应优化调整相关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配套保障政策,全面推动街道履职重心向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营商环境聚焦。上半年,在下辖两区、两市各选取一个街道作为试点,6月底前完成试点验收。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街道职能调整到位。目前,4个区(市)已出台推进街道转职能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

完善配套政策,为街道“减负”。立足理顺职能调整后的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价、财政保障、职能承接等配套政策。我市调整优化对街道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取消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相关考核指标,强化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考核,推动街道回归“为民”的本位。建立街道经费支出由县级财政保障机制,推进街道财政保障机制改革,并通过加大对上争取、实行财力下移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街道财力。通过创新招商引资思路,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加强队伍和平台建设等方式,将剥离的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工作向职能部门和功能区转移。

坚持重心下移,为街道“赋权”。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赋予街道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对街道规划的参与权,强化街道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赋予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内区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建议权,对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权,进一步强化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力,提高职能部门的参与度,实现街道对辖区内所有派驻力量统筹管理“一盘棋”。通过对街道大力赋权,进一步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增强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话语权”。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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