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蕾、陈占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医针灸扩大医保诊疗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医药医保扶持有关政策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医保政策,大力推动本地中医药发展。
一、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是将中医自制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先后将77个中药自制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中草药全部按甲类药品支付,最大限度提高中草药支付比例。
二是降低中医药个人首付比例。将原来首先自付比例20%中成药,降为10%;使用经批准的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首先自付比例由10%降为5%;将原来首先自付比例30%中医类诊疗项目,首先自付比例降为20%。
三是将部分中医优势病种列入单病种结算范围。将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跟骨骨折、胫腓骨骨折、肱骨髁上骨折、肱骨外科颈骨折、孟氏骨折7个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为8000-12000不等。
四是将中医康复、理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是在总额分配指标时对中医医院进行倾斜。
二、中医治疗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中医疗法如康复理疗、针灸等,因其治疗特点,特别是在频率、部位、适应症范围等方面没有明确量化的标准依据,在实际治疗过程中,究竟多少频率合理,几个部位合理,什么症状下适用,如何确定是否是合理适度治疗,日常监管难度较大。
二是住院标准不好掌握。患者到中医医疗机构办理住院,仅进行中医针灸、推拿、理疗等治疗,是否属于低标准入院,不好界定,日常工作中也出现争议。
三是目前中医医疗机构,大都是中西医结合治疗,其人均费用、日均床日费等指标并不比综合性医院明显低,中医的简便验廉特点没有体现,故我市也未出台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的政策规定。
四是部分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不明确。如紫外线治疗,收费单位是每个照射区,实际运行中出现了有的紫外线治疗仪一个治疗头上有多个照射点,医院就可按照多个照射区收费;红光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收费单位为每个部位,部位的界定也常存在争议,有的一个穴位就按一个部位收费,更有甚者,一台仪器的治疗头上同时具备多个红光治疗、紫外线治疗照射点,治疗一次就可收取8次以上费用,这明显不够合理,说明收费标准欠准确。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积极向省里反映,由省级统一在医保政策上对部分中医疗法确定明确的适应症范围、频率,收费价格(明细到是按部位、还是按穴位,部位如何界定等)和报销限额。
二是探讨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门诊报销。中医疗法对一些慢性病治疗有一定优势,让大多患者首选应用,但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较大,所以多采取办理住院予以报销,这就造成是否属于低标准入院引起争议,并且住院会增加了医保负担。建议省里统一指导意见,从支持中医发展角度,划定一定范围中医疗法,纳入门诊统筹支付,并出台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
三是多开展一些中医优势病种。针对中医医院实际,将一些开展广泛、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中医病种,纳入单病种结算范围,并且采取将这些单病种费用进行单独结算,不纳入总额控制指标,以此来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多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业务。
四是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为体现对中医的支持,在规范治疗的基础上,探讨将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部分统筹的中医诊疗项目首先自付比例适当降低,体现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倾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科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699806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