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民政局织密兜牢“保障网”全力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09 08:28 浏览次数:

近年来,新泰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新泰市脱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严格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救助政策,织密兜牢“保障网”,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推进,高质量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强化组织领导

深刻领会把握脱贫攻坚的形势任务,把工作力量、工作资源、工作精力都向脱贫攻坚聚焦,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困境儿童)3个工作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落实落细自查评估整改各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民政贡献。相继下发了《新泰市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全市民政系统开展脱贫攻坚“抓重点促攻坚、大调研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全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评估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事项和考核指标,强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努力推动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实施四项举措

托清底数。将新泰市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逐一分解到乡镇街道,建立台账,分类核查落实。对已经享受民政救助政策的,查缺补漏,全面进行核实政策有无遗漏;对建档立卡贫困中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的人员,认真对照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标准,逐户逐人核查落实,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比对数据。对扶贫办反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12532户、21023人和即时帮扶户6户、15人名单,逐一比对,目前享受低保救助的12079人、享受特困供养救助的782人、享受困难老年人补贴的6173人、享受困境儿童救助政策的112人、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政策的18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政策的7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443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097人。

模拟评估。根据扶贫办反馈的《民政扶贫政策评估认定表》,实地到龙廷镇北站村调查了解扶贫户情况,进行现场模拟评估,对《民政扶贫政策评估认定表》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政策类别更加清晰细化、可操作。根据模拟评估反馈情况,下发了《新泰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重新完善印制了《民政扶贫政策评估认定表》2万余份,统一标准要求,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对新泰市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作出评估认定,放到扶贫户档案里,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性、准确性。

问题清零。按照新泰市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坚持“精准救助、兜底保障”和“不漏一户一人”的原则,针对泰安市及新泰市自查评估反馈发现问题,印发了《新泰市民政局脱贫攻坚自查评估“问题清零”行动工作方案》,自5月15日—6月15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自查评估“问题清零”行动,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扎实精准落实各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重点对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即时帮扶户、脱贫不稳定户中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及已经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100%入户排查,逐户逐人分析研判,及时将符合民政救助政策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对不符合救助政策的,逐户逐人解释说明原因,以问题整改落实促脱贫攻坚质量提升。

落实“五个到位”

救助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各类民政救助帮扶政策。目前,共保障低保对象11215户、19142人,支出资金3165.32万元。完善了《新泰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将救助上限提高到8000元,金额2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批准。共临时救助202人共66.21万元。救急难23人共6.9万元。健全完善了临时备用金制度,会同财政局出台了《新泰市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每个乡镇街道临时备用金2万元。为9730个60岁以上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8.65万元。将新甫街道敬老院委托济南市安康通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并作为新泰市特困失能人员供养中心对分散供养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共照护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50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3.05%。圆满完成了农村敬老院“四改一定”工程,大力实施“3156”(三高一线五统六化)工作法,助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目前,共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673人,其中集中供养491人、分散供养2182人,支出资金(含电价补贴)744.97万元。严格落实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费,目前,新泰市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2人,发放基本生活费76.6万元。困境儿童175人,发放基本生活费26.2万元。认真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发放工作。新泰市共有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7094人,发放补贴259.5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98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996人,共发放补贴882.84万元。

审批放权到位。2018年5月启动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下发了《社会救助审批职能委托下放民政事项实施方案》,将包括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在内的12大项20小项民政事项全部委托乡镇街道直接办理,再造流程,优化环节,简化办理,确保放权到位、审批到位。2019年9月6日,新泰市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经验做法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11月4日,新泰市《“一案一书两法”护航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做法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并被省民政厅推荐民政部。

政策衔接到位。坚持“扶上马送一程”,规范使用低保行政文书,认真落实低保3—6个月的渐退政策,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渐退期为6个月,疫情期间暂停低保退出。通过救助政策的前后衔接,对扶贫政策扶持后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家庭继续发放一定期限的低保金,脱贫不脱政策,确保实现稳定脱贫,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政策宣传到位。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统一印制了《新泰市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简介》《新泰市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解读手册》《2020年新泰市民政惠民政策明白纸》各5万余份、民政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包”2万余个,对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进行张贴,确保政策进村入户,极大提高了困难群众对民政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引领动员新泰市366家社会组织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取得了良好效果。

指导检查到位。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排查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救助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大对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按照上级时限要求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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