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泰政办字〔2020〕3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0-07-01 14: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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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宋鸿鹏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全国各地纷纷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服务、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改革等服务创新。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一次办好”是"放管服"改革的山东实践,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抓手。2020年2月4日,山东省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山东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明确指出探索建立容缺机制,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制度规范,对符合申请条件、核心要件齐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推行“容缺审批”。2020年4月2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我市作为全省6个试点地市之一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据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35号)。

三、《通知》出台的目的及意义

告知承诺制是流程再造重要形式,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可最大限度的精简材料、精简环节、降低办事成本,构建“法规定标准、部门履告知、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擦亮“泰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安样板”。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工作目标是最大限度的精简材料、精简环节、降低办事成本,构建“法规定标准、部门履告知、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擦亮“泰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安样板”。主要原则是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稳妥推进、便民利企。

第二部分 试点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其他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和时间要求。改革试点任务共 8 项,主要是:一是全面启动改革试点。二是编制事项目录清单,经批准后公布实施。三是修订事项服务指南,简化申请办理材料和环节。四是明确告知内容及承诺责任,编制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五是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同联动,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六是畅通信息双向共享,修改完善功能模块,推进信息的双向告知、双向反馈。七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申请享受告知承诺制便利条件的企业和群众,由窗口工作人员先从信用中国系统查询其信用情况,信用良好的人员方能享受此便利政策;专门开发信用审批智能化系统,制定信用审批管理办法,建立信用赋分规则,给予信用积分和分级评价,并定期将企业和个人审批信用评级情况推送泰安市信用信息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动对失信人和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八是及时进行梳理总结。

第四部分 有关要求。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探索,完善配套制度,降低实施风险。

五、告知承诺制的诠释说明

告知承诺是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的条件、标准、技术要求和所需材料,申请人在必备要件具备的情况下,只要书面承诺具备审批标准,政务服务部门就可以同意发证,而不再索要有关材料或核验现场。容缺受理是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可以予以先受理,后续要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才能发证。相比较来说,告知承诺制是最简洁最有效的流程再造形式,对简化材料、精简环节、加快办事速度非常适用,是流程再造的重要改革手段。

六、《通知》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司法机关作为改革试点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等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服务的新机制、新办法,不断扩大适用范围,完善配套服务制度,降低实施风险等。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督导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七、《通知》落实的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司法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做到各司其职、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抓好任务落实。

(二)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从便民利企出发,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持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告知承诺制服务事项,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三)要将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纳入本级政府对部门(单位)的考核范围,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调度、通报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改革试点中积极作为、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市区和部门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0〕3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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