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市住建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79号提案《关于改造道路交叉路口,治理交通拥堵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靠近路口的地方去掉一点绿化带,或者稍微拓宽一点,就可在路口多出一个车道,这样就可以分出左转、直行、右转车道”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早晚高峰期拥堵的路段、路口进行了拓宽改造。如:迎胜路泰山大街路口、卜蜂莲花路口、岱宗大街温泉路口等,采取的就是移除部分绿化带拓宽一个右转车道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路口宽度有限的,可拓宽空间也有限的,像东岳大街青年路口等,则是采取了调整信号灯配时,前移非机动车等待区等方式,缓解路口拥堵现象。今年,我们又协调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对环山路、东岳大街、擂鼓石大街、岱宗大街、温泉路24个早晚高峰拥堵的路口进行深度拓宽改造渠化论证,现已拿出方案,待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城区道路进行调研,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对有条件优化的路口进行改造,不断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
二、关于“针对拥堵车流中的原地左转车流,可在路口50米左右提前左转,做法就是打通隔离栏,使左转车辆通过”的建议
设置有中心隔离护栏的路口,能否在最左侧车道提前设置车辆调头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道路宽度充足。道路宽度不低于双向四车道,低于双向四车道的道路不具备调头的条件,车辆无法一次性完成调头,极易造成道路拥堵。二是车辆调头开口道路两侧单位或人员稀少。车辆调头口应该开在道路两侧单位或人员稀少的位置,否则,就很难杜绝道路两侧的车辆和人员利用调头口出现违规横穿的现象,造成另一种交通安全隐患。三是符合道路通行的基本原则。道路通行基本原则是既要畅通,更要安全、有序,如果道路周边居住区很多,就不宜设置车辆调头口,而应当让行人和车辆利用路口信号灯规范通行,减少事故。根据以上原则,将“掉头车辆在左拐通道合理后延”只能在具备条件的路口实施。不具备条件的路口如果将左拐通道后延,会造成交通拥堵,甚至产生交通事故。
近几年,我局在交通设施提升改造中,对部分路口的车道进行了二变三、三变四的改造,在具备条件路口的将中央隔离护栏进行了左移,并对相应的标牌、标线等交通设施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造。车道改造完成后,我们对泰山大街、东岳大街、泮河大街、青年路、虎山东路、擂鼓石大街部分路口的护栏进行了后撤或提前开口,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车辆快速掉头通过路口。住建、规划部门建设的项目中,如博阳路、擂鼓石大街(新修的路段)等,在设计和建设时都将左拐通道进行了后撤。今年,市政府将组织将对城区24个路口进行拓宽改造,我们将对具备条件路口的隔离护栏进行后撤,确保车辆在掉头时快速通过路口,保障通行效率。下一步,在设置调头路口位置的问题上,我们将加大调研的力度,保证设置的调头路口位置既保证车辆顺利调头,又能确保路口交通秩序。
三、关于“对于双向两车道,建议有关部门协调附近单位,增加弧形右转弯道路,提前分流右转车道”的建议
在双向两车道的路口处增加弧形右转弯道路,不仅能够缓解路口车辆等待信号的问题,还能提高车辆的通行效率,但是增加弧形右转车道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路段右转车流量大;二是路口宽度充足。前几年,迎胜路泰山大街、卜蜂莲花等路段路口进行了拓宽改造,满足设置条件,因此增加了弧形右转弯道路。目前,城区大部分道路受宽度制约,无法实现弧形右转弯道路。
泰安市公安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科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032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