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倡和鼓励单车出行减轻城市道路车辆污染的提案》的答复(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2号)
发布日期:2020-07-1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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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市交通运输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32号提案《关于提倡和鼓励单车出行减轻城市道路车辆污染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所提出“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可适当规划自行车专用骑行道路”的内容,泰安城区的主次干道无法施划自行车专用骑行道路,主要原因是城区主次干道道路宽度不足,只是施划了非机动车道,个别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宽度甚至还不足,城区道路设置仅能满足日常出行基本需求,高峰期时还会出现拥堵,没有施划自行车专用道的空间,因此,泰城道路目前无法实现施划自行车专用骑行道。
泰安市公安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科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032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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