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21 16: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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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34号)要求,市大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广泛调研,在学习吸收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等政策文件精神基础上,认真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大数据局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该指导意见。

   二、政策出台的目的

《意见》紧紧围绕全省对新基建和传统基建两个方面的布局设计,对我市在网、云、端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对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旅游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的升级,同时兼顾发展与安全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泛在连接、协同计算、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五位一体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

三、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泰安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我市深入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设计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在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数字水利、智慧旅游等领域,持续增强支撑能力;在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等领域尽快补齐短板,实现弯道跨越,确保建设规模和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四、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1、总体思路部分,提出了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整体架构,明确2022年作为阶段性目标年份〔主要是与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做好衔接〕。

2、重点任务部分,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基础设施升级、安全防控设施保障三个纬度,提出了五项具体任务。

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加快建设网、云、端。“网”主要是建设泛在连接的信息通信网络。加速发展融合5G、全光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设施,通过骨干网扩容和IPv6升级,进一步提高网络容量、通信质量和传输速率。“云”主要是构建协同计算的数据处理体系。加快数据中心高水平建设,推动云计算、边缘计算、高性能计算协同发展,促进数据中心规模发展、节能降耗,提升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支撑能力。“端”主要是积极谋划部署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强感知的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立泛在互联、标识统一、动态控制、实时协同的智能感知体系。

在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方面,提出升级智能融合的传统基础设施,全面推动数字技术与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旅游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水平。

在安全防控设施保障方面,强化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双重防护”,构建态势感知、主动防御、应急恢复、可管可控的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防控体系,提高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安全可信水平。

3、保障措施部分,提出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资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等支撑体系建设,保障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五、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更好推动《意见》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在数字泰安建设专项小组领导下,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建立市、县协同推进落实机制,推动一批关键性重大枢纽工程落地。二是加大投资力度,统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应用创新。积极争取国家、省电信普遍服务基金投入,加大对偏远农村等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降低落地门槛和运维成本。推动高铁、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公共设施向5G基站、管线、机房等开放,免收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

六、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意见》突出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功能集成、集约建设,建立跨行业基础设施“多规合一”的体制机制。推动高铁、公路等交通枢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公共设施向5G基站、管线、机房建设开放。开展“多表合一”、“多站融合”建设,统筹城市挂高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建设。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0〕4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泰安2020行动方案和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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