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民革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泰城出行拥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先发展公交先行策略”的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泰城公交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公交场站建设,优化公交线网结构,不断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一)关于加大车辆购置问题。2015年以来,泰城公交企业紧紧抓住国家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政策契机,不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力度,新能源公交车及占比逐年提升,到2019年底,泰城公交企业运营公交线路142条,线路总长度为3887.5公里,共有公交车2403辆,折合2477.1标台,核算每万人拥有公交车13.29标台,超过了《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版)》确定的中小城市12标台标准。2020年,泰城公交企业将购置更新公交车200台,新开公交线路5条,调整优化线路10条,城区市民公交出行将会更加方便快捷。
(二)关于加强公交场站建设问题。2019年,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顺利完成高铁公交枢纽站、货场路充电站一期工程、卧虎山停车场充电站工程建设,泰安市方特欢乐世界公交枢纽站项目也已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完成了办公用房、厕所等必要配套设施建设,累计硬化地面1.2万平方米;方特公交枢纽站和岱岳区徂徕镇水泉充电站工程也将于2020年开工建设。下一步,交通运输局结合城区道路扩建和区域建设,争取同步配套建设公交换乘枢纽和首末站,优化和完善周边公交线路布局,为提高公交覆盖面积和公交运行通达深度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优化所属公交停靠点问题。交通运输局对泰城公交站点(港湾)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目前,泰安城区范围内共有公交站点962处,其中由市公交公司管理的公交站亭(点)422处(包括公交站亭27处,苍蝇拍式简易站牌395个)。城区其余540个公交停靠站点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公交企业仅仅是无偿使用。下一步,将根据城区居民出行需求,适时微调公交公司管理的简易公交站牌,最大限度方便民公交出行。
(四)结合公交客流及时调整公交发车频次。目前,泰城公交干线平均发车间隔为7-8分钟,城区客流量较大的2路、4路、6路、7路等多条线路平均发车间隔为5-6分钟,公交支线发车间隔约为10-14分钟,日常运营时基本满足沿线群众的出行需求。另外,由于目前公交车与社会车辆混行,道路交通拥堵导致公交车通行效率较低,客观上也拉长了公交车到站时间间隔。下一步,交通运输局将指导公交公司加强车辆调度,适时根据公交客流情况,加大线路运力投放,缩短发车间隔,满足市民及来泰游客乘公交出行。
二、关于“在有关路段增加高架桥,改善道路状况”的建议
(一)关于建设高架桥的问题。为推进我市快速路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组织《泰安市城区快速路规划研究》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对灵山大街、温泉路等道路打造快速通道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具体规划方案,推进我市快速通道开展。同时,结合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泰安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关于设置高架桥的建议,在规划编制中将按照最新发布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等国家有关规范、结合泰安城市风貌保护等情况统筹考虑。在20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内重点工程中,迎胜路南延工程将采用高架桥的设计,构建城区与高速的快速通道。
(二)关于城区交通信号灯的问题。目前,泰城主城区安装的信号灯系统为智能信号灯系统,具有“区域联控、干线协调”功能,多路段实现“绿波带”控制,其中,信号灯9秒倒计时,更是深受广大群众赞同。同时,针对不同时间节点和通行需求,每个路口定有多套配时方案。2019年,我局与公安部无锡科研所联系合作,进一步对泰城交通信号灯系统进行配时优化,更加细致地划分了信号时段、区段,东岳大街、岱宗大街各路口实现了多路口“绿波带”式信号联动,交通流控制、干预、疏导能力大大提升。2020年,受疫情影响,泰城车流量明显减少,我们通过采取减少相位、缩短周期和减少相位灯色对信号灯配时等方式,对泰城东岳大街、泰山大街、灵山大街、环山路、擂鼓石大街等路口的信号灯配时进行调整,满足群众通行需求。随着疫情防控逐步稳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车流量逐步增多,我们又逐步增加了信号灯时长,提高通行效率。
信号灯的设置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但要考虑一个路口的一个点各个相位的配时,还要考虑一条线(整条街)连续几个路口的信号灯配时,甚至是一个面(一片区域)的总体配时。对此,我们与无锡科研所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今后由无锡科研所定期派专家对泰城信号灯系统进行优化,指导、帮助城区信号灯系统交通组织更加科学、合理、高效。
(三)关于设置单行道的问题。单行道即单向交通,其本质是牺牲局部利益达到整体利益的优化,即:通过交通管理措施将某个方向的交通流转移到富有余力的周边道路中,以提高道路的整体使用效率。根据《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486-2004)规定,设置单向交通应具备的条件之一,适合单向交通组织的路网,一般是棋盘格局最适合,可以由相邻两条道路配对组织单向交通,也可把部分道路系统都组织成单向交通,但路网密度一定要大,路口间距以200米内为佳,应不大于300米,路口间距过大就会导致绕行距离过长,引起交通压力过于集中。一般绕行距离控制在600米以内为宜。
综上所述,金山路、岱宗大街、奈河东路不具备设置单行道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该路段巡逻管控,保障道路通行畅通。
(四)关于城区限行的问题。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8〕552号)要求:各地要科学合理设定禁限行时段、路段,原则上除城市核心区、政治敏感区部分道路外,禁止限制货车通行。而且轻型货车是城市配送货物末端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晚高峰禁行轻型货车的话,将严重影响全市正常经济生活。因此,目前不宜推行轻型货车城区限行。
(五)关于单双号限行的问题。单双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目前,北京、杭州、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已经实施单双号限行,其余一些较大城市,如郑州、太原等只在部分特殊时段采取该措施。泰安市作为三线城市,不适合实行单双号限行制度,主要原因:一是城市规模较小,机动车保有量不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09.8万辆,与北京市593.4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相差较大,车辆保有量对交通拥堵的影响目前还不是最关键的因素。二是我市拥堵潮汐情况比较突出。我市拥堵大多发生在早高峰(7时30分至8时30分)、晚高峰(17时至18时),接送学生的车辆与上下班的人流、车流交织,易发生短时间拥堵,平峰期和学生假期期间,全市交通拥堵情况则会有较大改观,若实行单双号限行,平峰期将导致道路大量闲置,造成严重资源浪费。三是推高全市居民生活成本。实行单双号限行,将会影响物流运输车辆正常运输活动。同时,根据其他大城市研究表明,实行该措施后,会引发再次购车潮,为了出行方便,有车的家庭普遍会配置第二辆汽车,确保单、双号都能出行,推高生活成本。
综上,泰安市目前还不具备实行单双号限行政策的条件,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增派警力、加强疏导,全力缓解交通拥堵,根据泰安市城市发展状况,适时调研实行单双号限行政策的可行性。
(六)关于建设自动扶梯行人过街天桥的问题。合理规划并建设能发挥作用的带有自动扶梯行人过街天桥的对行人过马路的确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但是,目前,我市城区斑马线设置基本满足了行人过马路的需求,同时,自动扶梯式过街天桥投资较大,目前,我市没有类似规划。
三、关于“在学校、商场、景区建立大型停车场”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停车设施建设,《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中提出“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停车泊位总量不足的区域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合理规模的路边停车场,鼓励结合项目捆绑建设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旅游停车场;制定停车产业化发展政策,实施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加强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
近年来为更好的推进我市停车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泰安市停车场建设规范》《泰安市城市居住区项目配建停车位暂行规定》,对各类建设项目提出了明确的停车位配建要求。如:住宅类建设项目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商品房为低层住宅2车位/每套,多层、高层住宅1.0-1.5车位/每套,回迁房为0.6车位/每套,经济适用房为0.5车位/每套;商业类建设项目(零售、旅馆、餐饮及娱乐康体等)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为1.0-1.6车位/100m2建筑面积;办公类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为1.0车位/100m2建筑面积等。
在日常规划管理中,严格落实总规、控规关于停车设施建设要求,对于设计方案中停车位不符合配建标准的,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不按照设计方案建设停车场的,不予竣工验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从而在规划管理中严格落实停车位配建。同时积极做好停车场建设的规划服务工作,极大促进了停车设施的建成使用。如:在财源街商务区规划设计中,规划设置了地下二层停车场;利用山东农业大学操场地下空间建设了大型地下双层停车场,极大地改善了龙潭路北段及中心医院停车难问题;配建岱庙广场停车场、双龙地下停车场改造建设等,极大的缓解了旅游景点四周停车难得问题,完成后能有效缓解该地区停车供需矛盾。
同时,正在组织编制《泰安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中提出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最大限度地落实停车等各类基础设施空间,为地下停车场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四、关于“公安交警部门,尽力疏导车辆,不让道路造成大面积拥堵”的建议
该条建议切合实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主要工作就是疏堵保畅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疏导,做到哪里拥堵哪里就能见到警力。一是领导带头包保带班。支队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早、晚高峰期一律深入一线,带班执勤,靠前指挥,切实发挥带头作用。辖区大队班子成员全员上路,到岗到位,大队领导包区域,中队长包路线,民警包街点,全警全力,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密切配合全力疏导。实行区域联动机制,我局交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警情同频共享、勤务同步调配,强化外围分流、内部疏导,保障核心区域道路畅通。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室时时视频巡查,根据道路车流量状况,适时调整信号灯配时控制,扁平指挥调度执勤警力疏导。高速交警支队强化外围分流,引导车辆行驶绕城高速,减轻城区保畅压力,保证车辆通行顺畅。三是突出重点科学管控。从整体布局,通盘用力,细致排查城区重点路段,安排民警带领协管员上岗执勤,坚决防止协管员单独执勤,把重点街道疏堵保畅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在此基础上,更突出重点,科学管控,兼顾小街小巷的交通疏导,一条街一条街的制定方案和措施,化解城区交通“冲突点”,打通城市“微循环”,疏通城市“交通网”。四是强化宣传实时诱导。借助“两微”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实时播报路况信息、绕行路线、交通流量预警等相关信息,提醒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提前绕行拥堵路线,倡导大家选择公共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抢占宣传阵地,发挥路面显示屏的诱导功能,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远端设置诱导临时要求牌,提前引导车辆外围分流,减少进入核心区域车辆,缓解城区交通通行压力。五是对外地车辆轻微违法不处罚。为“努力培育泰安优质旅游环境,对因路况不熟等原因造成的轻微交通违章原则上以教育为主”的要求,我局从实际出发,自2014年5月起实施来泰旅游车辆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措施。在实施对象上,主要是外地来泰旅游车辆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在内容界定上,依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有关规定,主要指违法处罚金额在100元以下,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民警能够现场发现和予以纠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在管理方式上,主要为现场发现,现场纠正,口头警告和警示教育。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转变工作思路,积极疏堵保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好旅游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也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做好服务工作,传递泰安公安正能量,展现泰安人热情、包容、讲诚信的优秀品质。
五、关于“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
该条建议也非常切合实际,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能够有效震慑违法当事人,更加深刻的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公安交警部门非常重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有利时机,在通过多种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非机动车、行人文明素质的同时,加大查处处罚力度。2019年在泰城主要道路安装道路视频监控286处、行人闯红灯抓拍6处等监控点位,对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抓拍取证,2019年,市本级查处行人交通违法1550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2.2万起。同时,设置文明出行提示牌89处,强化对红灯期间不闯灯、不越线提醒,目前,泰城行人、非机动车文明守法率明显提高。
针对外卖小哥的管理,我们将借助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按照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整治行动,联合外卖企业,加大劝导、处罚力度,切实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建议内容,持续保持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管控力度,不断加大对外卖小哥的管理力度,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安市公安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科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032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