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严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
发布日期:2020-07-27 10:09 浏览次数:

7月23日下午,交警联合生态环境、城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座谈会,协商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严厉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的违法行为。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主要在工地、厂矿企业内使用的工程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比如挖掘机、装载机等。众所周知,非道路移动机械如果上路行驶,会对道路路面造成破损;如果污染物超标排放,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座谈会上,生态环境、城管、交通运输、交警四个部门决定建立联动机制,针对今后发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一个部门查处,立刻告知其他部门,对于存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一并予以处罚,切实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实效。座谈会还邀请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息息相关的建筑公司、渣土运输企业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代表参加会议,希望他们能够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会上,各部门就非道路移动机械会触及的法律法规,向与会人员进行了告知和讲解。生态环境部门表示,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的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提供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有明显可见黑烟的或者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态环境部门可给予处5000元的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上路,一旦发现,对于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闯信号灯或者逆行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严处理。交通运输部门表示,非道路移动机械非法上路,导致公路损坏的,将会给予3万元以下的罚款。城管部门介绍说,严禁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行城区道路桥梁,一旦发现损坏道路,将予以处罚。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 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为降低城市大气污染和维护道路长久使用贡献力量。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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