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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29 16:32 浏览次数:

肖秀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目前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17万人,占总人口的21%。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坚持把加快养老服务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来抓,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激发社会活力,着力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城乡同步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科学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现有养老机构110家,建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9家、农村幸福院1003家,养老床位4万张,初步建立起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设施。①市级层面,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被列为国家、省重点扶持建设的综合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一期项目已于2019年6月正式运营。②县级层面,6个县市区全部规划建设了县级社会福利中心。③乡镇(街道)层面,依托乡镇敬老院转型发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向社会老年人开展服务。④村(社区)层面,加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力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二是精心谋划,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近几年,先后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泰安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确保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落实落地,我局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行政审批部门出台了《泰安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验收与管理使用办法》,对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验收与管理使用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这些文件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强化激励,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扶持力度。政府每年安排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将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仅2019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亿元用于养老服务发展。综合省、市、县三级补助,对新建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最高达10500元、改建机构4900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9万元、农村幸福院9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医护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原补助基础上再提高20%的补助。对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助最高分别达到3000元/每人、14万元/每年。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最高一次性补助20万元,评定为一星级以上的农村幸福院最高一次性补助6万元。对实行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的每年最高给予60万元补助。

四是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积极引进和培育养老服务专业组织,提升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先后成功引进湖南康乐年华、江苏九如城、寿而康养老、子梅养老、山医康养等多家专业管理服务团队10余家,培育老来乐、颐康等本地养老服务组织20余家。建立分层、分级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养老专业队伍培训,每年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000名以上。泰山职业护理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设置了老年人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等专业,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五是突出重点,夯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基础。按照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办法,严格落实“四同步”要求,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建率达到80%以上。选择老年人相对集中、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资源聚集的地段,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做到因地制宜,规模适度,适老适用。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推动建设居民“家门口”的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六助”服务,实现养老服务的可达可触可及。将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列入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鼓励志愿养老服务,积极开展互助式养老。大力推进护理站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等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六是着眼难点,稳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敬老院实现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将敬老院“四改一定”工作确定为2019年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全市各级累计投入1.6亿元,圆满完成敬老院“四改一定”实事工程,实现功能定位、服务方式、运营机制“三个转型”,成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幸福之家”。实施失能特困老人集中照护。我市按照“集中居住、集中照护、集中经费”的原则,将农村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实行县级统管,全部集中到有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市级按照供养人员数量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补助,有意愿的失能特困老人全部实现集中照护。推动农村幸福院规范管理运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幸福院管理运营的意见》,对农村幸福院进行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规范管理,市级对评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农村幸福院,分别一次性补助3万元、4万元、6万元。推动建立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困难老人关爱保障制度。市民政局联合财政等部门出台《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帮扶人,定期开展上门探视、关爱帮扶。开展农村养老周转房试点。我市东平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县,去年底,东平县200套周转房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健全养老服务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今年,我市成功入选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市民政局将以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1246”目标任务,通过抓好12个方面的46项工作,突出重点,探索创新,走出一条中小城市城乡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建设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手段、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全市构建起适度普惠、就近便捷、服务精准、多元供给、充满活力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全力打造“养老泰安·养生泰山”养老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经验。

二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位置、规模、种类、数量和功能,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合理布局。推动落实《泰安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验收与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用房的配建要求、配建程序、移交管理等规定配建养老设施,确保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养老服务扶持力度。落实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补助。通过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补助结构,加大运营补助力度,重点向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倾斜。

四是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强化街道养老服务功能。通过新建或依托符合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建等方式,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家门口”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鼓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资金、土地、税费、融资、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实行直接登记。

六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驻泰高校发挥资源优势,增设养老服务类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全面落实人才新政“金十条”,加快引进一批医养健康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安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9日


联系科室:养老服务科,联系电话 : 0538-6991660

(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编辑:(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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