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20-07-03 09:04 浏览次数:

日前,市政府发布《泰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泰安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泰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指出,将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全面记录、科学评价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加速构建以信用监管信息全量归集、按需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公示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有效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环节,不断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打造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泰安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工作机制,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务失信惩戒措施,努力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健全政务诚信管理运行机制,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归集各级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以及公务员廉政记录、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违约违纪违法违规和违反社会公德情况等信息,建立统一的政务领域诚信档案。在严格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方面,方案指出,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针对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参评各类荣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公务员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限制和惩戒措施。对有考试舞弊、替考等行为的考生,依法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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