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集中检查
发布日期:2020-07-03 09:06 浏览次数:

7月5日起,我市中小学生陆续迎来暑假。暑假是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相对集中的阶段。暑假期间,教育主管部门将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集中检查。

根据放假安排,2020年我市小学暑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初中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统一为9月1日。在暑假期间,不少学生选择参加校外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是否规范,关系到该行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及培训对象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按照市教育局的相关安排,暑假期间,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规范办学情况。目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学返校工作分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7月份起,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要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原培训合同自2020年7月份起不再使用,现在正在使用的合同要在2020年7月31日前全部换成《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本次暑期集中检查中,《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情况将在检查内容之列。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19年10月份,市教育局发布了《泰安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该清单是相关部门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年度检查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予以取缔。暑假期间,教育主管部门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做到“亮证办学”、是否对照《泰安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明确的40条“禁令”逐项落实。我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超前学习。各地要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次检查分培训机构自查、县市区全面检查、市教育局抽查3个阶段进行。各培训机构要在7月5日前,对照检查重点完成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并做好常态化管理。各县市区采取全面集中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对照检查重点,做好合法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坚决查处“证照不全”“无证办学”等非法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进行抽查。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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