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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泰安市环境保护避免“一刀切”的提案》的答复(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76号)
发布日期:2020-07-30 11:25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泰安市环境保护避免“一刀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分类施治,坚决杜绝“一刀切”。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关于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期间停产企业进行分类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边督边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握好化工企业、畜禽养殖业、采石采砂采矿业及“散乱污”企业等行业或领域,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实施“一企一策”,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的,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推动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在合理期限内有序整治到位。2019年9月,深入开展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推动“一刀切”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

二、实施秋冬季企业(工地)差异化管控。

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与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企业绩效分级,“一厂一策”,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引导企业争创A级、B级企业,倒逼企业升级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按照差异化、精准化、可操作的原则,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削减30%以上的企业及生产线,缩小停产、限产的影响面。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合理指导民生项目应急减排,对涉及民生供暖、重要外贸出口订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项目等,实行差异化管控,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按量生产,目前,列入各类民生保障企业项目150多家。对民生类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严管重罚少停工,目前,已开辟绿色通道建设工地项目15个。

三、实行精细化环卫作业管理。

为指导各区道路机械化作业工作,城市管理局制定并推行了40项环卫工作标准,实现了管理全覆盖、没漏洞,在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对道路机械化作业时间、频次、效果提出了明确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根据省住建厅《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卫作业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关注寒流、寒潮、雨雪预警及气温变化情况,天气预报当日最低气温2℃以下或雨雪天气时,要停止道路洒水作业,避免因气温较低导致路面结冰湿滑,发生车辆和行人安全事故。

一是提高作业水平,科学优化作业方式。实行市级管理31条道路机械化保洁全覆盖,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提高深度保洁作业效率,为减少对城市交通和市民通行的影响,推行道路保洁错时作业,要求环卫作业车辆清扫、洒水、冲洗作业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间段,并在高峰期增加人工保洁,保证环境卫生质量。二是完善作业制度,实行精细化作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作业制度,督导环卫作业单位,要根据天气、温度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根据路面状况及时调整水压强度,避免发生水溅到行人身上等扰民现象。三是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作业人员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主次干路深度保洁工作,加大对各县市区(功能区)道路深度保洁开展情况的业务指导,严格按照道路保洁标准,进行考核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市道路机扫率、洒水率,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保洁精细化水平,在洁净城市的同时做到不扰民。四是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工作。根据各县(市、区)环卫保洁作业现状,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大道路机扫、洒水抑尘保障投入,提升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每年不定期到现场对各区、各有关单位进行指导,研究解决实际开展遇到的问题,每年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以及各功能区进行集中现场检查督导,现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修正建议,推动环卫作业精细化长效化发展。

四、推进“四减四增”,引领绿色发展。

把“四减四增”作为倒逼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引领的重要手段,产业结构方面,2019年以来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44.31%,同比提高了7.42个百分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17个百分点;能源结构方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7.24%,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6.53%,超过目标值1.5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结构方面,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注销国三及以下营运货车3327辆;农业农村结构方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商品有机肥使用量达19.5万吨,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下降4%,农药使用量下降7%。

五、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 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通过优化环境容量统筹使用,加大环评改革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帮扶,建立健全主动服务模式,实现更科学的“控”、更宽松的“放”、更精准的“管”、更高效的“服”。一是加强服务保障。对市级重点项目、环保达标的工业企业和项目,要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杜绝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行为。二是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在环评准入方面,继续加大“放”的力度。今年9月底前,要全面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开展好“三个一批”工作(豁免一批,主要对10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告知承诺一批,主要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优化服务一批,主要对重大项目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创新环评管理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在线审批),全力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双随机的原则在抽查系统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污染源性质,划分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对抽查比例做出细化规定,合理分配抽查比例。制定出台《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10种免于处罚情形及6种减轻处罚情形,进一步规范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保障排污企业依法发展。四是持续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执法暨企业帮扶行动。深入开展“诊断式”环保执法集中行动。对企业涉及的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全面检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环境管理方面的不足,帮扶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补齐短板,筑牢环境安全防线,打造泰城龙头企业环境管理标杆,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环境执法暨指导帮扶专项行动。科学分类指导,实施差异化管控,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的同时,落实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企业内部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严禁不达标排放污染物,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防疫期间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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