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张守岭、付崇勇、陈之府、程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关于规范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关于规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市民政局作为协办单位,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定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引导、指导社区
积极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同各方力量,努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2019年底,联合市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筑牢城市基层党建联合体 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办名义印发执行。文件中对打造“红色物业”品牌作了顶层设计,明确提出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有关的物业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普遍成立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有300余名社区工作者直接参与到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来。
二是推进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小区物业管理中,推进比较难的是部分村改居、旧村改造形成的小区。为推进这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村改居社区在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普遍成立物业企业,对旧村改造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工作中,对辖区内部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辐射管理。目前,社区自办的物业企业已经对210个小区实行了物业管理,占小区总数的18.6%。
三是加强社区协商规范化建设。市民政局印发了《社区协商指导规程》,对社区协商的内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指导各县市区将物业的相关内容纳入到社区协商工作目录当中,要求社区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引导业委会、物业企业和居民群众,传达合理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凝聚思想共识,营造共同参与小区治理、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下步,市民政局将积极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发挥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共同推进全市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更好服务居民群众。
泰安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9日
联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联系电话:0538-6991625
(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