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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关于引导公民公益行为,提升公益人员专业服务质量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7:43 浏览次数:

九三学社泰安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公民公益行为,提升公益人员专业服务质量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益活动是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务、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慈善活动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具有自愿和公益性的特性。开展慈善活动,既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延续,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目前,规范慈善活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简称《慈善法》)和《志愿服务条例》(简称《条例》),分别于2016年9月1日和2017年12月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和《条例》的实施,对规范慈善活动、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促进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以《慈善法》和《条例》为抓手,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行政职能,坚持“党政推动,民政牵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和“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深入推进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发展。

(一)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开展慈善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慈善法,广泛传播慈善文化。与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社进行合作,宣传报道“中华慈善日”和“慈善月”活动。利用泰安慈善微信公众号、市慈善总会网站进行经常性慈善工作宣传。组织引导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开展了“情暖万家”“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等系列救助活动,对各类困难群众实施了救助,慈善品牌日益增多。2018年,泰安市、新泰市上榜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榜单》,其中泰安市列全国百强城市第50名,列山东省第5名。全市形成了以市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为龙头,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慈善机构为主体,村(居、社区)慈善工作联络站为基础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慈善组织41家,市级15家,慈善队伍不断壮大。

(二)志愿服务常态规范。以打造“志愿服务之城”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表现为:1.体制更加健全。市、县均成立了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和10支专业队伍,建立了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菜单”;2.站点遍布城乡。已建成城市志愿服务站点178个,农村志愿服务站点2278个,建成市级志愿服务培训和实践基地49个;3.品牌不断推进。我市首创的“菜单式”志愿服务已经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和66%的村庄,能够为群众常态化提供12个大类、126个类别的志愿服务项目;4.活动常态长效。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了“五进五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248个文明单位认管了泰城城区62个主要交通路口,组织党员志愿者就近就便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开展“绿满泰安”等活动。“泰安小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成为泰城一道亮丽风景线。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立足职责、积极作为,积极将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纳入全市疫情防控整体部署,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出倡议,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倡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助力疫情防控。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条例》等有关规定,指导督促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组织社区(村庄)、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组织、爱心企业等广大志愿者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及时公开市、县两级的监督举报电话,指导督促各慈善组织依法及时公开捐赠款物收支信息;公开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畅通志愿服务参与渠道,方便志愿者就近就便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全市3800多个社区(村庄)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全市有13189支志愿服务队伍、301622名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3860支党员志愿者突击队,市直部门成立了170支“泰安小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主动下沉到农村、社区一线,参与疫情宣传、入户排查、防控值班、卫生清理、医疗检测、交通联防、爱心捐赠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慈善组织共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8389.49万元,包括资金6671.94万元、物资1717.55万元,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我市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工作发展迅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公民慈善意识还不强、社会氛围还不浓厚、公众参与度还不广泛、在基层和社区作用发挥还不够突出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

二、深入推进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发展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为促进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创新,增进社会和谐和文明共建,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建设的有关规定,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执行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坚持以规范提升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履行职能,不断规范公益慈善组织活动和志愿服务行为,推动工作质量提升和发展。

(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把发展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好政策衔接与研究,积极宣传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的相关政策。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新媒体,以开设专栏、手机APP推送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领域的“挑山工”精神,宣传各类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引导社会各界和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

(二)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一次办好”和 “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认真梳理权力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对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申请直接登记;二是对于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允许采取加“字号”的形式,成立多个社会团体。同时简化社会组织负责人选举结果公示程序;三是将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公益慈善组织年报只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党建工作报告。除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外,其他公益慈善组织不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四是对新申请登记的慈善组织,符合条件的,直接登记为慈善组织。对存量社会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登记证书。

(三)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一是改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名录认定办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降低进入门槛,扩大双向选择范围,推动政府购买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二是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维护好公益捐赠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动员更多的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到扶贫攻坚行动中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广泛开展精准扶贫和社会服务;四是围绕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积极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五是坚持社工带义工、义工转社区、社工义工联动工作思路,加强对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加强沟通交流、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监督管理服务。一是认真指导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议事规则,确保人员、财产、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有序运作;二是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志愿者可以在自己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内得到他人的无偿服务;三是依法依规指导开展募捐活动。围绕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泰安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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