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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小区、单位门口减速标志的提案》的答复(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62号)
发布日期:2020-07-31 15:58 浏览次数: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26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余贤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小区、单位门口减速标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于长距离没有红绿灯路段的小区或单位门口,如天平湖壹号小区,可增设红绿灯或斑马线”的建议

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信号灯的安装范围:“城市道路和公路平面交叉口、城市道路和公路路段、城市道路和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口处;且单位时间内车流量要达到一定的流量”。经我们现场调研论证,天平湖壹号小区门口不是道路交叉口,车流量达不到安装信号灯的要求,且该小区距离西侧信号灯路口约150米,出行较为方便。因此,该小区门口暂不安装信号灯。

该小区对面没有人行道,全为花坛,行人过路后只能进入机动车道行走,产生安全隐患,因此不具备施划斑马线条件。走小区西侧的灯控路口更为安全。

二、关于“对于小区或单位门口距离红绿灯较近、但车流量较小而行人密集的,可在门口两边增设减速带”的建议

按照《障碍式减速设施的使用范围》减速带使用范围在收费通道、花园、小区、厂区、停车场、车库、加油站等特定场所之规定,城区道路无法设置减速带,但是可以施划减速震荡线。减速震荡线即为减速标线,是白色反光虚线,根据设置位置的不同,可以是单虚线,双虚线和重复三次,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减速慢行。

目前,我们已经在具备条件的路口路段,如岱宗大街泰师附小丁字路口、花园路新六中门口、擂鼓石大街迎胜中学门口等,施划了减速震荡线,起到了减缓车速的作用。

三、关于“不定期对学校、小区或单位门口的减速标志进行维修维护,保证减速标志的有效性”的建议

近年来,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城区32所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院(校)门前安装了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对缺失的标志、交通标线进行了完善规范,有效的预防了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事故,确保了学生的生命安全。目前,我们采取定期排查与日常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对交通设施进行管理,定期排查即每年对全市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日常管控即各交警大队工作中发现并上报损坏、缺失的交通设施,支队进行登记并维修。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交通设施管理,确保城市交通设施规范、醒目。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安市公安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科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032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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