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28 16:34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出台背景

2018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运行机制等方面均做出较大调整。我市一直执行的是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目前执行工作规则中部分条款和阐述已经无法满足政府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便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工作。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现行《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三、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室自5月中旬起,在严格遵循上级政府工作规则的最新要求、学习借鉴部分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对2014年制定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在结构布局、条目内容等方面做了较大修改,并广泛征求了市政府领导同志、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形成《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篇幅由原来的十二章79条扩充为目前的十四章96条。大体结构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成人员,第三至第五章为工作原则,第六至第十二章为工作制度,第十三、十四章为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在政府职能部分增加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内容;在依法行政中体现了依法治市的有关要求,增加了地方性规章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有关内容;科学民主决策部分完善了重大决策程序,规范了重大决策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等环节;廉政和作风建设部分体现了近年来党中央关于从严治政、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新要求。

四、创新举措

一是体现新的理念。全面梳理近一个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运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新理念,在本次修订中予以体现。鉴于数字政府建设和大数据运用等在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自身建设、社会治理方式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在本次修订中创新性地在“第十二章 政务服务”中增加了数字政府建设内容,从运用大数据有效服务政府决策、运用大数据有效服务高效运行、推进大数据与公共管理深度融合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了积极构建协同高效数字政府的鲜明导向。二是树立新的导向。立足树立本届政府实干为民、狠抓落实的工作导向,大兴抓实、抓细、抓深的作风,在谋篇布局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工作制度部分,将政务督查、政务服务热线、政务信息单列为独立章节,使用较大篇幅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实完善,以利于工作开展,突出了相关工作在打造服务政府、担当政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作出新的规范。对会议组织、纪要和公文签发权限等行政事务予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五、工作要求

《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适用范围为市政府及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

  相关文件:泰政发〔2020〕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